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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購貨日起三十天內,可憑原始購貨單據和原有包裝換貨
南京西路恒隆廣場路易威登門店
市民王女士求助稱,她在南京西路恒隆廣場LV路易威登店內花費19400元買了一款女包,作為送給閨蜜的禮物。沒想到,這樣一份寓意美好且貴重的春節祝福竟然惹出了麻煩:買包時,柜員曾承諾“購買30天內隨時可更換款式”;真到門店調換時,商家卻以“驗證真偽”為由,讓顧客苦等8個多小時,且依然沒有結果。最終,在本報介入下,商家才“驗明正身”,向消費者當面致歉。
花費近兩萬 買包送閨蜜
王女士說,她和劉女士是相知相識近30年的好閨蜜。今年1月8日,她在南京西路1266號恒隆廣場的LV路易威登店內,打算購買一款女包作為春節禮物送給劉女士。經過一番精挑細選后,王女士的目光落在了一只售價為19400元的黑色女包上。
結賬前,柜員當場表示:購買之后的30天內,如果不喜歡包的款式,可以隨時來店里調換。確認過細節后,王女士前往收銀臺付了款,隨后拿著新包和付款單據離開門店。
關鍵詞: 恒隆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