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腳剛在金店豪擲百萬購買黃金
后腳卻在回收店出售剛購入的全部金條
如此不計成本的“倒買倒賣”
(相關資料圖)
背后有何貓膩?
日前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以下簡稱金山區人民法院)
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
代購黃金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
被告人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案件經過
“我這里缺人做代購,要不要來賺點錢?只要按要求到指定地點買東西就行,吃住全包,每天再額外給一兩千作為報酬。”
2022年6月,25歲的王某收到了網絡好友聞某的“工作邀約”,對方稱可通過代買物品賺取好處費。王某將該消息告訴了同樣手頭緊張的張某,為牟利,二人隨即答應下來。
聞某按照其上家“文文”的安排,在重慶聯系他人將兩張銀行卡交與王某和張某,并把“文文”的聯系方式推送給兩人,要求他們按照“文文”的指令做事。
隨后,王某和張某聽從“文文”指令抵達上海金山。陳某負責接應,并給兩人一張他人的身份證。在上家的指示下,王某和張某在金店購買了100萬元的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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