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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次‘首違不罰’的經歷,我感受到了執法的柔性,也對交通運輸的執法理念有了新的認識。我會吸取教訓,積極整改。”8月22日,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對道路貨運經營者李華因首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而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后,李華深有感觸地說。今年1-7月,我市市縣兩級行政執法輕微免罰和首違不罰案件26起。其中首違不罰涉及案件10起,涉及金額196900元;輕微免罰涉及案件數16起,涉及金額210900元,打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輕微免罰、首違不罰”政策是按照交通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要求,結合交通運輸執法案件高發事項實際,對違法行為輕微并能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事項而制定的利民便民措施。2022年,我市開始依法推行“輕微免罰、首違不罰”政策。今年以來,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以柔性執法為抓手,在全市繼續實施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的柔性執法措施,針對首次違法違規、未造成相應后果等輕微違法行為,采取減輕處罰、不予罰款、警告教育方式,讓執法對象感受到法治交通的溫度。
“‘輕微不罰、首違免罰’政策既有利于規范執法行為,也有利于增進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和當事人之間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顯了執法機構懲教結合、包容審慎的現代柔性監管理念。”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說。
今后,市交通運輸局將繼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積極推進“輕微免罰、首違不罰”政策落地落實。(記者 馬明明 通訊員 田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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